红木”和“硬木”的联系与区别

  2008年由国家发改委发布《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新行标”,列出了101个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树种。

  该标准发布之时,因误以为是对国家《红木》标准的修订和扩大,引起了市场上很多的担心和议论。虽然随着了解的加深,现在业内都已经知道两个标准论述的是两个对象,但对于刚接触红木的木友来说,很多人对“红木”与“硬木”这两个概念还是比较模糊的。

  另外,虽然很多人知道《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列出了101种适用的深色名贵硬木,但其对分类与具体的树种却很少有人清楚,并且在网络上也很难查找到该标准所列的具体树种资料。在此,我们向业内人士查寻到了具体的树种资料,供诸位木友了解。

  深色名贵硬木指:产于热带、亚热带地区的一类商品木材的统称。这类木材特点有:

  1.材质硬、重,材性稳定,其心材和边材多数区别明显;

  2.心材花纹美丽,耐腐抗虫;多为散孔材或半环孔材。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将101个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树种列为三个部分:

  一部分有43个树种,其中包括全部33个红木树种;

  二部分有36个树种,主要来自国家标准《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18513-2001),多数为名贵或优良进口木材,是目前传统家具行业已经大量使用和可供开发使用并具有相对资源保障的树种。

  第三部分有22个树种,主要来自国家标准《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16734-1997),可供企业采用国内阔叶材和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装饰用材选用。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还增加了对“红木家具产品”的定义,即:“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产品中,用材符合GB/T18107-2000《红木》规定的产品称为红木家具产品”,并在引言中指出红木家具仅为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一部分。

  既然是一部分,33个红木树种理所当然符合深色名贵硬木的定义和满足以上1、2两条所列的特点;但是除此之外,33个红木树种这个群体还有自身的独特特点。

  2000年为了规范红木制品用材树种名称混乱的市场状况和保证产品质量,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红木国标”的制定经过了充分严谨的研究和讨论,确定了红木树种的入选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木材解剖学的角度(即植物分类角度:主要包括解剖特征),

  ②明清家具残片的木材特征(历史文化沿袭角度);

  ③目前红木家具用料;

  ④同时参考国内外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和资料。

  经研究所确定的33个树种,隶属于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归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8类,即众所周知的“5属8类”,其中主要是紫檀属和黄檀属,并且绝大多数是从东南亚、热带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口。

  同时“红木国标”还规定,家具用材是否属于红木的8类,除了其重要的植物分类地位(即所谓的“血统”)依据外,还须符合其余的三个备条件――结构、密度和心材的材色。

  密度、颜色、管孔弦向直径等指标决定了木材的细密程度、重量、外观等特征,指标不同的木材,反映在家具的雕刻效果、手感、硬度、颜色(指未上色前)方面也会有所不同。只不过制成家具并涂饰后有些凭感官不易辨别。

  33种红木均按照经多方研究确定的条件选择,兼有考虑中国历史文化沿袭、资源稀有程度等因素,并参考国内外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而选入并命名,多数属于珍贵稀有树种。故由按这些标准确定的33种红木加工的家具,在用材质量、文化底蕴、资源珍贵程度等方面基本承载了中国延用至今的“红木“一词所包含的内涵,保持了红木家具的珍贵、尊贵、华贵、厚重的历史感和浓郁的中国文化品味,这是红木在国内外家具用材中应有的地位。

  在市场上有些家具是由属于深色名贵硬木101种的木材打造成的,如豆科的古夷苏木(Guibourtia)、铁木豆(Swartizia)等,其花纹、材色和材质也很好,有些商家就有攀高枝的行为,称为“巴西花梨木”、“红檀香”等,虽然这两类与花梨和红酸枝类木材在外观和材色相近,但不属于红木的33种,应标明正确的规范名称,否则容易误导消费者。这两类木材是近年才开始从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口的,我国明清家具用材中没有使用过。此外目前市场中家具和木地板也常用摘亚木(Dialium)、缅茄(Afzelia)、印茄(Intsia)、美木豆(Pericopsis)及商品材任嘎漆(Rengas),包括胶漆树属(Glutahe)和黑漆树属(Melanorrhoea)的一些进口木材,它们均属于101种深色名贵硬木,容易与红木混杂,请商家和消费者提高对鉴别真假红木的能力。

  综上所述,“红木”属于“硬木”,“硬木”不一定就是“红木”。深色名贵硬木是个广义的大概念,33种红木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稀有、更珍贵的树种。《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不是对国家标准《红木》的修订和扩大,两个标准论述的对象范围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举例说明:一位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标明符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则只说明其用材应该在101种之内,不说明在33种以内;反之购买的家具如果标明符合《红木》国家标准,则其用材应该在33种之内,同时也必然符合“新行标”即在101种之内。

  有的消费者以为,既然101种以内有近1/3是红木,那么购买标明符合“新行标”的家具,其用材是红木的可能性也应该有1/3吧。这又是个误区,因为目前分析,商家对于“攀高枝”的标注有商业动机,反之,对于红木用材(全)的家具仅标明符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而不标明符合《红木》国家标准,是不太可能的,找不到商业动机,现实中也尚无此种范例。

  故建议希望买到真红木家具的消费者还是要老老实实去购买标明符合《红木》国家标准的家具,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保护。

  红木的树种范围自“红木国标”颁布至今从没有扩大,我们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红木的定义不能随意改动,如果变动,就会失去其文化内涵和在国内外家具用材的应有地位。